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30 || 点击量:44414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馆际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各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水平,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自愿参加、平等协作”的原则,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以下简称“本馆”)于2006年加入到北京高校图书馆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目前联合体已有39家成员馆。按照联合体的规定,成员馆需向联合体各图书馆提供10个免费借阅证,各成员馆指定联系人,负责馆际借阅证的管理工作。现就除本馆外的38家成员馆提供的馆际借阅证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1.中国中医科学院职工及在读研究生持本人借书证并交纳100元押金换取38家成员馆中某一馆的馆际借阅证一个,并在馆际借阅证登记本上签字,然后到该馆办理借阅手续。
2.每个馆际借阅证最多可借书3册,借期30天(原则上不续借)。
3.持有馆际借阅证的读者,去某成员馆阅览书刊时,享有该成员馆读者的同等待遇,可以外借该成员馆的普通中文图书,但不得外借该馆外文图书、特藏图书、工具书、库本书和期刊等。
4.持有馆际借阅证的读者在某成员馆阅览或借书时应当遵守该馆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如图书损坏、丢失、逾期不还,违反阅览室管理规定等),读者需按提供服务的图书馆的管理条例接受处理。
5.馆际借阅证如有损坏或丢失,需赔偿20元。
6.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并交清欠款后,持馆际借阅证换回个人借书证并退还100元押金。
7.如有疑问可向本馆联系人咨询。
8.本馆联系人:孟凡红 电话:64014411-3293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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