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部
发布时间:2022-08-29 | 作者:中医科学院图书馆馆员 | 点击量:92521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流通部管理规章
一、开闭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读者证办理
1.读者证功能
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方可进馆借阅图书。
2.读者证申办对象
(1)本院正式职工持有效工作证件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到馆内办理读者证;
(2)本院在读研究生及留学生统一办理借书证,时间为每年秋季开学后1月内,由班委统一到馆办理;
(3)本院博士后凭所在单位证明到馆内办理读者证;
(4)外单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我院二名正式职工书面担保方可办理读者证。
3.收费标准
读者类型 | 押金 | 工本费 | 年费 |
本院职工 | 100元 | 10元 | 10元 |
本院非在编职工 | 500元 | 10元 | 10元 |
本院中国研究生 (含港澳台学生) | 100元 | 10元 | 三年共收取30元,一次性交纳。 |
本院外籍研究生 (及博士后) | 300元 | 10元 | 150元 |
外单位个人 | 500元 | 10元 | 150元 |
4.办证地点
图书馆一楼借阅处。
5.读者证的使用和管理
(1)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请妥善保管图书读者证,如果发现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的一切借书记录由本人负责。若找回已挂失读者证,应到图书馆办理解挂手续;
(3)在确认原证丢失两周后,可予补办新读者证,旧证同时作废;
6.研究生毕业离校、本院职工调离或退休时,需持读者证到图书借阅处办理退证及注销手续,在核实确认无欠书、无欠款后在离校或调离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公章,同时图书馆退还读者押金,收回旧证。
三、关于图书遗失、损坏的处理
1.若所借图书遗失,读者须在该图书应还日期内到馆办理赔书或赔款手续,期间暂停该读者借书权限,超过规定日期需交纳逾期滞留金,若2个月内能够找到原丢失图书归还的,可仍按超期处理。
2.丢失图书做赔书处理的,应以题(刊)名、责任者、版本(刊期)、出版者等相同的书刊赔偿;如无法偿还原版书刊,可做赔款处理,图书依据出版时间、珍贵程度等按原书价格的10~1000倍进行赔款。
3.读者在图书上涂抹、勾点、污损、撕毁,损毁严重者,按图书遗失进行赔偿。
四、收费制度
1.普通图书复印(A4尺寸)0.5元/页,扫描1元/页;
2.现当代独本馆藏、外文图书复印(A4尺寸)2元/页;扫描3元/页;
3.民国图书复制有水印图片3元/页,高清原图10元/页,独本馆藏35元/页,单次不超过全书页码的1/3。
4.特殊情况另行约定。